为进一步落实文物安全管护责任,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力度,确保文物安全,根据上级安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结合辖区实际,零口街办全力做好辖区文物安全保护工作,且要求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文物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要认真履行文物安全管护责任,把文物安全管护工作列入街办工作的重要内容,努力实现全年文物安全无事故。
二、落实文物安全保护机构和人员,加强对辖区业余群众文物保护员的日常管理,层层签订《文物安全责任合同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三、建立健全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做到防火、防盗、防恐、防破坏。坚持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实行白天与夜间相结合,专职与业余文保员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做好隐患排查管控。
四、深入学习宣传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适应文物安全形势新法制社会建设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总书记有关历史文物保护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加大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力度,充分利用“国家文化遗产日”、“法制宣传日”和“文物安全警钟日”等契机,有针对性的开展文物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辖区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和执行文物保护法的自觉性。
(零口街办 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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