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青铜器利簋专栏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热点头条 >> 临潼城事 >> 内容

【公告】致广大农村居民(消费者)的一封信

时间:2019/2/3 16:54:32 阅读:

  核心提示:重点对象是:农村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重点品类是:方便食品、休闲食品、节令食品、散装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农村居民(消费者)朋友们: 

你们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为全力保障广大农村居民(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六部门正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对象是:农村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

重点品类是:方便食品、休闲食品、节令食品、散装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重点违法违规情形是:

1. 假冒食品(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

2. 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误导消费者);

3. 食品欺诈 (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行为);

4. “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

5. 劣质食品(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6. 过期食品。

春节将至,农村食品供需两旺,希望广大农村居民(消费者)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知假、辨假、不买假,积极举报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假冒伪劣食品的生存空间!让我们携起手来,共筑农村食品安全坚固防线,共建美好家园!最后,祝广大农村消费者阖家团圆、幸福安康,春节快乐!

当您发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12331。


西安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

◎ 本网页内容除特别注明外,均来源于 "临潼农林局" ,版权归作者 "不详" 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 如需转载,请通过本站 “留言板” 联系获得授权,转载时须注明原文链接及作者信息,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若您发现本站内容存在侵权嫌疑,请通过“留言板”提交相关凭据,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予以标注或删除;
◎ 本站无意冒犯任何创作者权益,衷心感谢您为家乡发展所做出的默默贡献,本内容只为更好宣传家乡文化历史,希望有幸邀请您一起来为零口发展添砖加瓦;
◎ 砖瓦虽小,可筑脊梁;文字虽微,根植文化;星火相聚,终成燎原。让我们携手同行,共绘零口美好蓝图!
作者:不详 来源:临潼农林局
  • 你是从哪里知道本网站的?
  • 朋友介绍的
  • 百度搜索的
  • Google搜索的
  • Sogou搜索的
  • Toutiao搜索的
  • 微信搜索的
  • Bing搜索的
  • 其它链接过来的
  • 输入网址进来的
  • 忘啦咋进来的
相关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 大名:
  • 内容:
  • 零口网(www.lingkouxinxi.com) © 2026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关于本站 - 会员微信群 - 零口黄页 - 街办职能 - 规章制度


    工信部陕ICP备15013078号-1 陕公网安备61011502000040
  • Support By KUANWA V4.0.6